2. 某省人民检察院 某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国防光缆军事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国防光缆 军地协作 省域治理
针对全省国防光缆干线沿线存在建(构)筑物压占及旱厕腐蚀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检察机关深化军地协作,发挥各自优势,一体化办案,跨区域协同履职推进案件办理。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省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行整改,强化产权单位管护责任,推动全省国防光缆干线治理,维护国防安全。
国防光缆是军队指挥、情报传输和作战协调的核心基础设施,是保障国家安全和军事行动的重要支撑。某省国防光缆干线沿线安全保护区内存在建(构)筑物压占光缆问题25处,设置可能导致电缆腐蚀的厕所13个,堆放易燃品、线杆倒塌、裸露铺设、标识牌损毁缺失等问题87个。上述问题致使国防光缆被压占、腐蚀甚至直接损毁,可能导致军事指挥和民用通信中断,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7月,某省某基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管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国防光缆被施工挖断导致周边部队通信中断,层报至某省检察院。某省检察院于10月15日立案。随后,某省检察院联合某军事检察院组建办案专班开展调查。为破解涉军事设施调证难题,某军事检察院积极协调军事部门及驻军单位协助调取相关证据,对国防光缆线路图数据进行比对,理清国防光缆干线省内铺设路线。经深入调查,发现国防光缆沿线安全保护区内存在压占国防光缆建(构)筑物25处,设置可能导致电缆腐蚀的厕所13个,堆放易燃品、线杆倒塌、裸露铺设、标识牌损毁缺失等87个点位,上述隐患问题共计125处,长期存在易导致地基沉降压损光缆,粪池中化学物质及微生物腐蚀光缆等问题,存在通信信号物理中断的现实危险性,危及全省国防光缆通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某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第十一条等规定,某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对国防光缆等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具有监督管理职责,且对电信设施产权人未履行维护义务具有处罚权。针对省通信管理局认为该案涉及地域广、客观整改难度大,某省检察院积极与该局磋商,进一步明晰省通信管理局应当督促产权单位履行管护职责及强化其与军队对接机制运行程序。2024年11月26日,某省检察院向省通信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省内国防光缆沿线保护区内危害国防光缆的安全隐患,确保国防光缆通信安全。省通信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计划,并开展专项整治,迅速对全省范围内的光缆传输线路(地埋和架空)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通信传输线路隐患排查与整治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省通信管理局于2025年1月23日书面回函称,已通过新建备用路由的方式代替重新铺设光缆,实现故障时通信功能及时转换,防止光缆现存问题对军队业务造成影响,但因涉及管护主体多、整改范围广,拟于7月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某省院依法中止审查。截至2025年7月,省通信管理局督促管护公司积极对接当地“美丽乡村建设”等改造项目支持,迁移厕所10处;投资200余万元完成约150公里光缆线路改造,将因25处建(构)筑物及3处厕所导致被压占或可能被腐蚀的光缆所载业务调整至新铺设光缆承载;通过清理易燃物、更换电杆等方式消除隐患问题87处,网络传输安全得到有效加固。检察机关于2025年7月恢复审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发现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案涉国防光缆安全隐患已全面消除。2025年7月31日,某省检察院终结案件。
为强化长效治理,在某省检察院与某军事检察院协同推动下,省通信管理局督促国防光缆产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闭环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切实保障全省国防光缆通信安全。
国防光缆是军事通信的关键基础设施,其运行安全关系国防和军队长远建设和发展。针对全省国防光缆安全隐患普遍性问题,省级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跨区域一体办案。强化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调查,充分发挥军事检察机关优势,协调相关涉军单位配合案件办理,破解涉军办案难题。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省级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协同产权单位,对全省范围内的国防光缆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省域治理,有效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