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存活于世,难免遇到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或是战争、抢劫等人为灾难,儒家因此提出了保护生命的理念与措施。荀子曾主张设立司寇,用五种刑罚来惩治罪犯,使强暴凶悍者转为良善,使淫乱邪恶事不再发生。《吕氏春秋》认为设立官制就是为了保全性命:“立官者,以全生也。”所谓“保护生命”,即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和方法对生命进行全面的保护,避免遭受伤害。
儒家“保护生命”的要义基本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所有生命都在保护范围之内。这里的“所有生命”,一方面指不同性质的生命,如植物、动物和人类;另一方面指生命的不同形式,包括肉体生命、精神生命、人格生命、财产生命、事业生命等。如子产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子产主张为人们发表想法提供场所,这是对精神生命的保护。如孟子说,“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这是对财产生命的保护。其二,注重建立制度设施以保护生命。《尚书》云,“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可见,《尚书》所制定的奖惩制度,宽简审慎,仁恕为本,内含了深厚的保护生命意蕴。其三,反对一切伤害生命的行为。对于非正义、反人性、伤害生命的行为,儒家都是反对的。比如人祭,孔子批评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儒家反对战争,认为战争只会残害生命,有百害而无一利。孔子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孔子之所以许管仲为有仁德之人,就在于管仲阻止了战争从而保护了千万人的生命。荀子也指出,“楛耕伤稼,耘耨失岁,政险失民”,草率地耕种,粗放地锄草,政治险恶等都会对百姓生命造成伤害,所以必须坚决反对。
生命的成长过程,亦是不断成就自我的过程。成就生命是儒家的基本诉求之一。荀子说:“天地生之,圣人成之。”“成就生命”,即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或方式,满足和实现生命不同阶段的内在需求和价值。
儒家“成就生命”的要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成就生命是每个生命的责任。在儒家看来,成就生命是所有人的责任。孔子认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成就他人是仁者的责任和品质。荀子说的更为具体,“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强调仁者的责任在于成就各个行业的人,实现各尽其职。朱熹认为教育的使命就是成就人,国家兴教育、建学校,就是为了培养人才,成就他们的人生理想。第二,成就生命是一种自然权利。儒家认为,生命过程即是自我成就的过程。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即希望人的一生都有所成就,在生命的不同阶段都能发挥才智、释放性情、实现价值,施展自己的抱负。第三,遵循生命特性和自然环境成就生命。儒家认识到,成就生命必须遵循生命的特性而成就之,具体体现在孔子非常注重因材施教,如“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儒家也注重遵循自然环境成就人,《吕氏春秋》云:“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入货贿,以便民事。四方来杂,远乡皆至,则财物不匮,上无乏用,百事乃遂。凡举事无逆天数,必顺其时,乃因其类。”秋季气温逐渐下降、降水减少、空气干燥,因而各地要减少关卡,减轻税收,以招徕商旅往来,收纳财物,以便利民生。让各行各业的人聚集在一起交易,财物就不会匮乏,国家也就不会缺乏费用,从而既成就各个行业,又成就国家经济。可见,儒家“成就生命”之要义,以成己成人为责任、以自然权利为根基、以因性顺势为法则,三者贯通,其旨归则在成就天下之生命。
尊重生命是儒家“生生”思想要义的最高层次,儒家文献中频频出现讴歌、敬畏、尊重生命的叙述或观念。《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王夫之说:“圣人者人之徒,人者生之徒。既已是人矣,则不得不珍其生。”人优异于其他物种,必须得到珍爱和尊敬。所谓“尊重生命”,就是对生命的肉体、精神、人格等方面都给予尊重,这种尊重包括对生命的珍惜、崇敬和膜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