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创新配置快速上车的背景下,监管关口正加速向研发前端前移。近日,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异形方向盘、隐藏式门把手、辅助驾驶等创新设计明确研发验证硬性要求,设置2027年起实施的申报新规。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专家委员会委员李颜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征求意见稿把监管重点从“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前移到“研发是否充分验证”。它把三件事串了起来:研发阶段识别风险,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时提交验证材料,量产后检查一致性。这比只看一张最终合格报告,更接近汽车安全问题的实际成因。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对记者表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风险已不局限于机械性能,还涉及软件、智能座舱、人机交互及极端环境下的系统可靠性。过去主要检验产品是否达标,现在进一步要求企业证明产品经过充分验证。其意义不仅是守住安全底线,更是推动汽车产业从追求迭代速度转向兼顾技术创新与长期可靠性。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明确时间节点与申报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对于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公告》产品,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有关技术参数;对于已取得公告产品,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2027年7月1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补充报送有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同时规定,“未按照要求测试验证、测试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验证材料等产品,工信部将不予公告。”
中汽协方面则表示,本次政策的制定出台,旨在引导行业树立安全为先、理性创新的发展理念,推动将安全评估、可靠性验证、环境适应性测试贯穿产品设计研发全过程,从源头防范化解产品安全风险,是统筹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与安全治理的重要举措。
屿策智库秘书长侯文杰则对记者表示,这份征求意见稿意义重大,它标志着汽车产品监管从过去的成品达标转向了研发测试验证的全过程管理。这种转变意味着监管关口前移不再只看出厂时是否合格而是要求车企在设计研发阶段就提供充分的验证材料。这相当于把风险防控提前到图纸和测试阶段,避免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苏商银行研究员武泽伟对记者表示,过往准入管理更多聚焦车型定型后的成品检验,重点核验产品下线状态是否符合法规标准。新模式要求车企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完成创新设计对应的安全与环保验证。监管不再只是对最终结果进行事后把关,而是对创新功能的开发流程实施过程管控。这一转变可以更早识别创新设计潜藏的安全隐患,减少产品上市之后暴露风险再整改的被动局面。也能引导车企建立更加严谨的研发验证体系,平衡汽车创新迭代速度与公共安全底线。
“压缩研发周期、仿真数据替代实车验证、把风险留在路上,企业省下的是开发成本,买单的是消费者的安全和信任。”中欧协会智能网联汽车秘书长林示对记者表示,“所以这次监管的变化是从‘你能不能造出一辆合格的车’,前移到‘你是怎么验证这辆车是合格的’。”
在测试验证层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报《公告》产品,针对产品研发测试验证,除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外,汽车生产企业还应按照《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方面测试验证。”其中明确,整车可靠性验证试验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需覆盖“两冬一夏”极端场景。
李颜伟进一步分析,3万公里可靠性试验、不少于一年的环境适应性试验,这两个数字能挡住明显压缩研发周期的做法。“但同样是3万公里,跑什么路、带多大载荷、在什么气候下跑、用几台车、覆盖哪些配置,验证强度可以相差很远。试验周期也是如此。”
他建议,应当把这两项指标明确定义为最低门槛,再按风险规定必须覆盖的场景和通过条件;企业用模拟试验替代实际道路试验时,要说明如何证明两者等效。
针对创新设计风险管控,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将安全风险评估前置,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对有关创新设计进行复杂工况、极端场景下的失效模式分析,充分识别潜在安全风险,评估不达标的创新设计,不得装车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