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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振兴从何处着力——专访戏剧家罗怀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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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剧《班昭》、淮剧《金龙与蜉蝣》,到舞剧《朱鹮》《永不消逝的电波》,再到越剧《我的大观园》、舞剧《牡丹亭》,戏剧家罗怀臻的创作跨越多个剧种、不同舞台形态,也始终贯穿着一个探索:戏剧如何与当代人的生活和心灵相接?

《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计划》)的印发,为戏剧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振兴要从哪些层面入手?怎样让政策的支持真正转化为创作的活力?面对不断变化的观众,戏剧又该如何寻找自己的位置?围绕这些问题,光明日报记者专访了罗怀臻。

记者:您如何看待计划的印发?要把这份支持落到实处,首先需要把握什么?

罗怀臻:这是一个暖心的工程,体现了国家对中国戏剧、特别是戏曲的重视。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文化选择越来越多的今天,仍然强调对传统文化的坚守,这本身就很有意义。

但暖心之后,要能唤起人的热忱,激发创造。我的理解是,这应当是一个推动创新发展的计划。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应该成为我们理解和落实各项举措的基本出发点。

我们过去常常争论,什么是继承,什么是创新,一部作品究竟守住了多少,又改变了多少。争来争去,容易陷入自我消耗。要看到,一招一式、一板一眼的创造,最终是要使艺术获得新的生命,形成这个时代自己的表达。宋词里流淌着唐诗的神韵,但宋代也要有宋代的文学创造。不能身在宋代,每天只焦虑着怎样复兴唐诗,却看不到正在生长的宋词。

记者:在您看来,当前戏剧发展最值得重视的症结是什么?

罗怀臻:首先要把当代演艺业看作一个整体,不能只看到自己熟悉的那一部分。一些院团在为演出难、观众少而焦虑,同时,先锋戏剧、文旅戏剧和演艺新空间又在成长。观众并没有离开戏剧,他们的选择发生了变化。

我比较担忧的是,一些专业院团与观众、与市场的联系不够紧密。专业院团有保护传承的责任,但它还要演出,要面对观众。我们有非遗保护体系,也有群众文化体系,专业院团应该认真思考自己的职责和生存方式,不能把缺少观众当作理所当然的常态。

还有一个症结,是创作容易围着会演和评奖转。选什么题材,采取什么形式,常常先考虑什么容易获奖。久而久之,题材越来越窄,表达越来越相似。作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评价体系里循环,却没有真正接受观众的检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创作和演出中。

记者:《计划》提出鼓励各院团成立创作室。您为什么强调,这类举措需要因地制宜?

罗怀臻:有了创作室,并不等于就有了创作能力。过去,院团新排一出戏,可以连续演出一段时间,观众对新剧目的需求比较旺盛,院团需要相应的生产能力。后来演出市场发生变化,有些院团创作人员不少,作品却缺少排演的机会,人才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所以提出“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让人才流动起来。上海院团可以用北京作家的剧本,北京院团也可以请上海的导演。这对人才相对缺乏的地区尤其重要。

今天加强院团创作力量,也要看到这些经验。要研究本剧种、本院团的特点,培养熟悉它的人才,同时保持开放的合作机制。关键是让人能创作、让作品能演出。不能认为成立了一个机构,就完成了创作能力建设。

记者:针对创作中的资源浪费,《计划》要求杜绝“脱离艺术本体、不计成本的‘大制作’”。在具体落实中,应当怎样理解?

罗怀臻:要注意这个限定,不能泛泛地把大制作当作原罪。制作规模要与作品的艺术需要、演出方式以及它面对的市场联系起来看。

一些文旅演出,本来就需要较大的空间和相应的技术投入,有自己的经营核算,也会给一座城市带来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影响。不能只看投入的数字,就简单判断它有没有价值。

同样,我们建了现代化的大剧院,有了新的舞台技术,就应该研究怎样发挥它们的艺术表现力。如果一提舞美、一提技术就担心被说成大制作,最后大家都不敢探索了,也不利于舞台艺术的发展。要防止的是脱离艺术需要、脱离实际条件的投入,而不是限制艺术表现本身。

记者:您也谈到了剧本论证和评价机制的问题。怎样才能让这些机制真正帮助创作?

罗怀臻:出发点应当是尊重创作规律,帮助作品提高。一个作家写剧本,可能要花一年、几年,甚至更长时间。读一遍剧本、听一遍简短发言,很难把其中的问题都看清楚。如果创作者面对的是层层论证、反复表态,而论证又与评奖紧紧捆绑,真正的创造就可能受到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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