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驻团作曲,剧种更会丢掉自己的灵魂。戏曲的灵魂在声腔,剧种的辨识度根植于音乐本体。当前的作曲,大都是音乐学院作曲系培养出来的,关于旋律、配器、和声、调性他们样样精通,但如果你问他们“曲牌”“连缀规律”“唱腔流派特点”“演员声线调高”“帮腔运用”“剧种特色乐器”等专业性更强的问题,他们往往表现得很茫然。所以,一个剧种积累了几百年的声腔体系,在新创剧目中,因为作曲不是“自己人”,就退化成了几段通用旋律的拼贴。“开场曲听不出是什么剧种”“大量旋律必须进棚里录制然后演出时放伴奏”“听不清这是何流派”“演员被吊着唱”等现象也就成为常态了。
很多时候,院团总是重视外请的作曲,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剧团仅存的极少数创作人员——唱腔设计。他们很多时候在说明书上没有姓名,有也放在“副导演”之后。原因在于,各类奖项中只有“音乐设计”“作曲”,而没有“唱腔设计”。其实,唱腔设计才是剧种的灵魂。上海京剧院如果没有自己的作曲家高一鸣,怎会有《智取威虎山》《龙江颂》《曹操与杨修》《贞观盛事》等经典唱腔的存在?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如果没有作曲与唱腔设计顾达昌与胡梦桥,哪来经典《西厢记》《陆游与唐琬》?这些长期磨合、知根知底的创作结果,如放在外请主创的项目制下几乎不可能实现。如果说不养编导,剧目尚可勉强维持,那不养音乐作曲与唱腔设计,就会断送剧种——因为声腔没了,剧种的灵魂也就没了。
一个剧团如果没有驻团导演,剧种的美学特性会慢慢丧失、精品的打造也会变得遥遥无期。很长一个时期,“飞行导演”“跨艺术门类导演”成为各剧团创作的主要力量。而这些名导们因为缺少时间精力对每个剧种的艺术特征和剧团的风格、演员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只能按照“习惯”导戏,所以“雷同”“同质化”“拼贴”也就见怪不怪了。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由于是项目制,正式演出后就宣告着项目合同的完成。首演往往只是一部戏的“初生”,是打磨的开始——根据观众反应调整唱腔,根据演员状态修改身段,根据演出效果重新结构场次,而剧目在打磨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人就是导演。所以,驻团导演的缺失使“十年磨一戏”越发难以实现。
当然,灯光、舞美、服装设计、化妆造型等主创也都很重要,相对而言,这些岗位的社会化程度较高,外请的副作用可能相对小一些。
当下最普遍的做法——项目制——往往是从编剧到导演,从作曲到舞美,全部外请。而且业内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偏好——找名气大的。名气大意味着“保险”,意味着评奖时有竞争力。可外请的创作者精力有限,来去匆匆,交出的作品往往是“放之四海而皆可”的通用产品。行业里对这类现象有一个辛辣的概括——“飞行导演满天飞,高铁编剧到处跑”。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创作逻辑的颠倒。外请主创通常采用“一次性买断”模式:院团付酬,戏排出来,酬劳两清,此后演出多少场、效果如何,与主创再无关系。业内人士的描述很直白:“外请的主创排完戏就去下一个项目,他们手上活很多,根本没有精力继续跟进。院团想修改、想复排,还得重新请人、重新谈价。”一部戏投了上百万元,演了几场就封箱,在行业内并不罕见。“名声响了,戏排了,热闹过后,本单位的实力并未大幅提升,创作力量依然薄弱”,这是众多院团演职员的共同感受。“热闹过后”这四个字,值得每一个院团管理者反复咀嚼。一个院团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应该是这个剧种创作能力的载体。可如果连参赛剧目都靠“全外援”,那这个院团和这个剧种之间,还剩下多少实质性的关联呢?剧种的独特基因就在这样一次次的“外包”中被稀释、被忘却。
当然,重建创作部门面临的困难是真实的。转企改制后的院团没有了事业编制,普遍存在人才留不住、招不来的窘况。部分县级院团编制实行“退一收一”,在编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编剧、导演等人才已经出现断档。经费也是一道坎——养人的成本是刚性的,而外请主创的费用可以随项目灵活调配。此外,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制度也长期偏向演出人员,创作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不够通畅。尽管困难重重,但是因为关乎剧种的性命,所以必须去做。
第一,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省级以上院团和有条件的市级院团应率先设立创作室,配齐编剧、导演、作曲等核心主创岗位;县级院团不必强求自建,可以依托省级创作机构或区域性创作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江苏省戏剧文学创作院对基层院团的帮扶模式,就是一个可行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