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昊昱回忆,公司从2021年开始思考海外业务。当第一批中资电池企业在海外落地后,随之产生废物处置的环保配套需求,而回收企业自身当时又难以直接在海外建设完整体系,因此也开始尝试借助当地回收服务伙伴寻找解决方案。
随着中资新能源企业海外布局增多,回收企业如何选择海外落点成为另一个现实问题。杨昊昱表示,杰成新能源寻找海外落点时主要有两个诉求:一是中国电池企业相对聚集;二是除了开展所在国业务外,还要考虑能否聚拢周边国家的电池,以及目标市场对废旧电池进出口是否具备合规操作条件。
除了渠道和合规,经济性同样决定着回收体系能否运转。肖忠湘从价值流、物理流和数据流三个层面解释回收体系的运行逻辑。“电池企业一定要让回收企业挣钱,价值流能流动起来才能动得起来。”肖忠湘表示,价值流动起来之后,实物才可能流动;实物流动以后,相关数据才会随之流动,包括电池护照等监管体系的运转。
亿纬锂能也在推动全球回收布局。肖忠湘介绍,公司推出的“摇篮计划”覆盖欧洲、北美、亚太、大洋洲等4个大洲30多个国家,理念是让材料“从电池中来,再到电池中去,形成闭环”。
但从方案到落地并不容易。“从‘知道’到‘做到’到‘做好’其实有很长的Gap。”肖忠湘表示,企业设想方案时可能是一对一的关系,但现实中涉及不同企业、回收机构、监管机构以及不同国家和主体之间的关系,实际操作远比方案设计复杂。
除了适应海外规则,国内外规则如何衔接也成为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关注的问题。
肖忠湘认为,企业面对的国际贸易规则正在发生变化。过去更多针对单一产品设置门槛,而碳足迹、电池护照等要求正在将规则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
“比如碳、电池护照就已经变成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也就是全生命周期要满足我的标准。”肖忠湘表示。根据欧盟现行《电池与废电池法规》,自2027年2月18日起,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容量大于2千瓦时的工业电池以及电动汽车电池需要配备电子电池护照。2025年欧盟对该法规作出修订,将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的适用日期推迟至2027年8月18日。
除了适应海外规则,国内外规则如何衔接也成为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关注的问题。姜福铭介绍,中汽碳已与欧洲相关机构,就选定车型的整车碳足迹核算开展结果互认,并在推进电池等重点零部件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互认的衔接探索。
“我们初步探索了一条具有可操作性的衔接路径。”姜福铭表示,这是第三方机构落地国内外规则衔接的一次尝试。
对于回收企业来说,面对不同市场的规则和竞争方式,杨昊昱认为,最终还是要回到企业自身能力。“我能做的就是我们把技术、产品、服务做好,相信这样能真实有效地绑定未来潜在的合作,而不是靠这些东西来绑定。”杨昊昱表示。
随着第一批中资新能源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间拉长,本地化能力也在逐步形成。“我们要做的就是当还有类似问题出现时把中国方案带出去。”杨昊昱表示,从其接触的企业情况来看,第一批出海的中资新能源企业展现出较强的供应链改造能力和当地法规适应能力。对于回收企业而言,技术和设备输出也可能成为服务海外客户的方式。
姜福铭则注意到,一些全球化布局较早的车企在遇到海外合规问题时,会更多借助当地团队。“他们会找他们当地的Local团队,他们Local团队可能会和当地协会或者当地政府有更深交流,他们当地的合规会更好更容易。”姜福铭表示。
此外,姜福铭还提出了产业链协同出海的设想。“能否形成全产业链的联盟,各类型企业机构等在电池生产、回收利用、法律合规、政策研究等环节各自发挥专长。”她表示,可以探索由电池生产、回收利用、法律法规服务等不同环节共同参与,形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协同出海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