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各地还注重源头治理,通过普法引导经营者扛起主体责任。甘肃省景泰县、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广东省佛冈县等地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覆盖数百名台球厅经营者,通过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发放规范经营告知书等方式,明确禁止性经营要求,督促场所完善登记台账、张贴未成年人限入标识、落实夜间禁入制度,从严管控烟酒售卖、不良聚集、通宵滞留等风险问题,行业规范经营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针对台球厅的未成年人监管治理难题,受访专家表示,台球厅乱象的本质是复合型经营场所出现后,法律制度供给滞后于现实变化。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即便台球厅不属于法定娱乐场所,但是当经营业态客观上危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时,就应当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台约束规范,不能机械局限于场所登记分类。国家层面应当完善立法,适度扩大“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兜底范围,把台球厅、棋牌室这类容易滋生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经营场所纳入规制范围,为各地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昕栋认为,“一刀切”全面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台球厅并不现实,台球是有益的体育运动,开展监管和治理的关键,在于区分“合规体育消费”和“异化娱乐消费”。首先,要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对于纯粹的台球体育培训场所,在监护人陪同下,未成年人可以正常参与;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商业台球厅,要落实限时段管理,除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外,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并禁止深夜接待未成年人。其次,对于已经异化为娱乐社交场所,存在有偿陪侍、赌博、通宵聚集的台球厅,应加大监管力度,参照娱乐场所标准约束,全面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最后,要针对自助台球厅这类新业态制定专门规范,相关网络运营平台不能只追求流量收益,也必须承担未成年人保护义务。
“保护未成年人,既要给青少年体育运动留出空间,也要堵住灰色经营场所的伤害漏洞。”田相夏表示,网吧、KTV的治理经验告诉我们,新业态不能野蛮生长,台球厅同样如此。只有厘清法律边界,打通多部门协同监管链条,用制度约束每一家门店,才能避免台球厅继续成为少年迷途的灰色温床,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不让少年的青春迷失在台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