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领域问题,确保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西藏以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体系为抓手,建立民族工作政策法规评估机制,把主线要求贯穿自治区重大立法实践,开展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政策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原则,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规调整完善工作,全面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根基。
民族领域的风险隐患往往具有复杂性、敏感性、关联性,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西藏坚持把民族事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以赴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根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在思想上、情感上扎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从“知”到“信”再到“行”的转化。西藏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和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教育,全面实施爱我中华“播种”行动,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讲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团结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持续走深走实。当前已基本形成以政治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教育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文化浸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发展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交融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法治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全方位工作格局。
实践充分证明,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取得的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正确指导。这一重要思想,既是认识论又是方法论,既回答了“怎么看”又指明了“怎么办”,为我们把握民族工作规律、破解民族工作难题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推动工作。站在新起点、迈步新征程,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西藏力量。(西藏自治区人大民宗外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