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网-河南商业门户网站
  • 微信
  • 抖音

普惠养老服务迎来提质扩面

人民网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周绍杰表示,价格作为连接供给与需求的中间环节,决定了资源能否顺畅流向最需要的群体。没有合理的价格机制,再充分的设施建设、再有力的资金投入,都难以转化为老年人真正可及、可持续享有的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不是简单调整收费标准,而是兼顾民生底线、市场活力、长期可持续的公共服务制度重塑。”柳自强认为,《意见》通过构建规范透明、负担可及的价格体系,精准兜底特殊困难老年群体,保障普通老年人普惠服务需求,兼顾高品质养老消费选择。

《意见》分级分类完善了养老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对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规定实行免费收住政策或给予相关补助;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办养老机构可设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加以引导或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医养结合服务潜在需求大,特别是很多公立医疗机构开设的养老床位“一床难求”。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与健康学院教授孙鹃娟认为,其中有3个价格层面的问题待破解:一是成本难收回,例如医疗机构办养老缺乏更合理的成本补偿渠道;二是价值未能充分体现,如医疗上门服务的交通、时间、风险等成本没有纳入定价考量;三是质量标准厘不清,在价格与质量缺乏关联的前提下,老年人往往难以辨别服务优劣,优质服务反而在价格竞争中处于劣势。

《意见》明确,对医养结合服务,允许根据成本增加等情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调动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积极性。孙鹃娟认为,《意见》首次为医疗机构办养老建立了合理的成本补偿通道,让专业医疗服务的额外成本能够通过价格合理回收,使机构从“不敢干”变为“愿意干”。《意见》用价格信号这一最灵敏的资源配置工具,精准切中了医养结合长期存在的关键症结,体现出推动养老服务价格治理从“被动补贴”走向“主动引导”、从“财政输血”走向“价格造血”的政策导向。

依托社区进行居家养老,仍是目前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意见》明确,对社区养老服务,全托床位在10张以上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10张以下的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对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借鉴部分地方的有益经验做法,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明确上门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考区间,为服务机构自行定价提供指引。

“《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有望促进各项急需养老服务实现更好发展,更高质量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冯文猛表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