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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托付给谁?老人可提前指定监护人 自己说了算

中国新闻网

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副秘书长 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 赵越凡:我们的人员调动,会比单一自然人有一定的优势。比如突发情况,可以动态地协调工作人员,2人、3人甚至可以协调4到5个人去应对一个家庭,或者一位老人出现的紧急情况。

自从签下这份意定监护协议之后,张善源老人每次出行,每抵达一处目的地,他都会主动向签约监护组织报备自己的位置与近况。这不是约束,而是一份双向的安心。老人知道,远方有一个“组织家人”知晓自己身在何处,一旦途中遇到紧急状况,有人能够及时响应、兜底处置;机构这边,也实时掌握老人的出行动态,做好应急预案。一纸协议,没有困住老人向往远方的脚步,反而给他的旅途添上一层稳妥的保障。

选择社会组织作为监护人,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是机构本身,不是某一名工作人员。人员流动不影响责任主体,机构可动态协调多人应对突发情况。

作为守护老年人晚年权益的暖心制度,意定监护打破血缘束缚,为独居、亲情疏离、无可依托的老人撑起了养老底气。但在落地普及的过程中,这项民生制度,依然面临认知、资源、落地、监管四大现实瓶颈,亟待优化完善,让法律善意真正落地生根。

“没听说过意定监护这个词。”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很多老年人的普遍反映。专家分析,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老年人考虑较多的是财产继承问题,对失智失能后的监护安排思考甚少,加上宣传不足,公众对这项制度“认知和信任程度较为有限”。

更深层的误解在于,不少老人将意定监护与“转让财产”画等号,担心签了协议就意味着把房子和存款交出去。实际上,意定监护解决的是“谁来替你作决定”,而非“财产归谁”。

“不知道托付给谁”,是实际操作环节中最普遍的痛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独居老人觉得“没有合适的人可以指定”,有子女的老人则担心“指定了外人,子女会不会闹”。

传统亲友监护顾虑多、责任重,多数自然人不愿承接。而能专业履职的社会组织、职业监护人数量稀少、分布不均。专家表示,我国意定监护制度“执行主体较单一”,亟须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多元供给格局。

司法鉴定及行为能力认定用时较长,可能影响老人意定监护在“关键窗口期”的及时介入。更普遍的难题是,医院、银行、养老机构对意定监护公证文书的认可度参差不齐,出现“公证有效、办事无用”的尴尬。

如今,这一问题正在被破解。重庆北碚区打造了全国首个意定监护政府信息归集平台,从根本上解决“协议易签、执行太难”“医院不认、银行不理”的信任痛点。

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老人往往已失去自主维权能力。如果监护人疏于照料、履职不当甚至违规处置财产,谁来发现、谁来追责?专家指出,当前法定监督机制整体缺失,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闭环体系尚未建成。

如今,各地的破题思路正在涌现。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创设“财产三分离”模式:小额日常开支由被监护人自主支配,医疗保证金由监护组织专项管理,大额资金通过公证提存监管,支出需经公证机构审核。监护人需每季度向公证机构提交履职报告,公证机构每年向法院提交综合监督报告,形成“司法+公证”双轨监督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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