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受访观众表示,现实中,平台不仅拒绝退款,还会搬出“需和主办方沟通”的理由,以至于观众既“问就是退不了”,又“不知钱在谁手”,因而无从维权。
郑宁认为,平台收取消费者票款,应按网络服务合同要求提供演出服务,不能以“我只代为售票”推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平台已显著标示退票规则、清晰注明主办方信息,且消费者知情后依旧支付,那么平台虽不一定承担退票的实体责任,但仍应协助消费者维权。”
显然,一些平台了解买卖双方情况,本应搭建起消费者与主办方之间的沟通桥梁,实践中出现纠纷时却往往“置身事外”。这表明,演出票务领域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互踢皮球,观众则成为这一问题的最大受害方。
如何进一步完善退票机制,让消费者“买得放心、退得舒心”,需监管部门、主办方、票务平台、行业协会等主体共同探索。
“监管部门应担负起监督执法职责,明确分工、协同发力。”马丽红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合投诉处置通道,将票务合规纳入企业信用公示体系,把纸面法规转化为常态化约束。
主办方和票务平台应厘清权责边界,进一步优化退票政策。受访专家均认为,主办方应切实承担起第一主体责任,制定公平、透明、可执行的退改签规则,不得设置“概不退换”等“霸王条款”,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票诉求。平台方面,应尽到信息公示与提示说明义务,在购票页面显著位置完整、清晰地公示主办方信息、退票条件等,确保消费者在支付前充分知情;完善技术配套,搭建官方转赠、退票通道。
不少消费者还反馈,退票维权时常陷入AI客服循环应答、难以转接人工等困境。廖怀学指出,向消费者提供便捷有效的人工服务,是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不得借AI客服设置沟通壁垒、逃避法定责任。
“平台应主动健全售后与争议解决机制,建立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在双方发生争议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廖怀学说。
2023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印发,明确提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演出票务行业仍缺乏统一的退改签规范。
“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全国统一的演出票务退改签行业标准,细化阶梯式退票,同时建立行业失信黑名单,组织从业者开展合规培训。”马丽红表示,可联合消协发布典型案例,对违规会员单位予以行业通报,并通过限制行业资源合作等方式实施联合约束。
对消费者而言,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消费。郑宁提醒,消费者在下单前应仔细阅读退票规则,留存消费凭证。遇到不合理拒退、手续费畸高等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化解退票纠纷,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行业向精细化、规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各方形成合力,出台统一、完善的规则,才能营造更有温度的消费环境,让演出退票不再成为观众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