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文物保护所所长 刘万寿:所谓上报的是对长城有破坏行为的,对历史问题在我们现有没有险情的情况下,不存在需要上报。
2015年举报人最早开始举报时,文保所的负责人说没有险情情况不需要上报。但是举报人仍然持续不断地举报,一直到2025年。当地文物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
记者:在您2019年上任后有没有人跟文物局反映过这样的情况?当年有没有回复?
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闫鹏:过去有过,包括信访、12345市民热线,老百姓也有举报。因为这些都涉及过去的情况,我们也按当时的情况答复了这些投诉。
记者:当时有没有一些举措和措施?或者对企业的处罚?
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闫鹏:过去没有处罚。
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闫鹏:2019年以后,公司所有的开采已经退出长城两线范围。
文物“两线”指的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这是国家为守护古迹遗存划定的两条法定界线。当地文物主管部门认为,在2019年以后接到群众举报时,因为企业的生产退出了两线范围,已不存在新的破坏,所以既没有处罚也没有上报。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规、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情节严重的,追诉期最长为15年。破坏长城的行为即使发生在过去也应该要纳入追责的范围。
记者:根据《长城保护条例》和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不仅仅只是可以处罚,还可以把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当时为什么都没有去执行?
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闫鹏:我们对历史的追诉有一些欠缺。
今年3月,在举报者的持续反映和新闻媒体的推动下,山西省成立了省级专案组对这家煤企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文物等行为展开全面调查。
记者从当地了解到:郭家窑段明长城早年因修路形成一处小型缺口。2007年,缺口最宽处达18米,后涉事企业为掩盖违规行为用渣土回填缺口近12米,最终形成了如今宽度为6米多的缺口。企业为了经济利益长期破坏长城,而文物部门作为长城的守护者也存在“短板”。
2026年3月、4月期间,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涉事企业进行了两次行政处罚,该公司因在文物保护单位的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共计罚款100万元。
宁武朝凯煤业2007年违法开采煤矿开始损毁长城;
2013年神达朝凯煤业成立,继续扩大长城豁口堆放渣土;
2026年3月,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在上级部门已经开始调查的情况下开出了罚单。
这两张迟来的罚单已经无法挽回长城的损毁。
宁武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建国:事件暴露出监管部门在文物保护、执法监督、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短板与弱项。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违法事实及破损文物全部查清查透,同时抓紧推进排渣场恢复治理,破损长城点段的抢险加固修缮等工作。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部分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已初步完成调查核查。
2026年5月,山西忻州神达朝凯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汤某某、原董事长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损毁文物罪等罪名被依法刑事拘留,山西省随即组建省级专案组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记者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当地明长城保护的漏洞不仅体现在这一个案件。2006年制定的《长城保护条例》就提出要树立长城保护标志。然而,当地的明长城保护界桩是在2025年才树立起来的。
除了郭家窑段,宁武县的明长城还有多处被损毁。记者沿着宁武县境内的明长城遗址行走不过几公里,触目惊心的场景接踵而至。长城墙体多处被人为拦腰截断,豁口像一道道无法愈合的伤疤。地面上,重型卡车的车辙印痕深深嵌入黄土,清晰可见。
总台央视记者 国鹏:这里是宁武县明长城半山段,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明长城本体损毁严重,墙体直接消失,而缺口处堆满了矿渣。当地人介绍,这是早年间有人开采铝矿导致的多处损毁。
面对明长城长期存在的损毁状况,宁武县文物部门既未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也没有主动追溯历史破坏成因、填补监管空白,极大影响了当地长城保护的力度。
中国长城学会原常务副会长 董耀会:关于宁武县长城保护的缺失,也给涉长城沿线的地方政府上了一堂“监管失职”的警示课。保护文物不能只靠舆论倒逼,而是要靠每一天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把破坏行为扼杀在造成破坏行为的严重后果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