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改革的未来走向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要求“有序推进中考改革”。各地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中考改革作为办强办优基础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构建有利于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考试招生制度,双向赋能初中和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坚持促进公平。考试招生是教育公平的起点,必须守住公平底线,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让每个孩子都能够通过自身努力成长进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招生管理,守住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底线,形成既有利于维护招生公平,也能够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的良好教育生态。
强化育人导向。考试招生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总结和推广浙江嘉兴、山东潍坊、山西晋中等地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考招生重要依据的经验,逐步改变招生“唯分数”现状。支持科学教育等特色高中招生借鉴发达国家做法,通过多重标准、多种工具、静动态结合、多主体参与、长周期观察等方式鉴别资优学生。
淡化升学竞争。稳步提升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比例,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优质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对于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充足、整体均衡度比较高的地区,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招生录取多元化改革,探索开展划片招生、均衡派位、登记入学等方式,逐步改变招生“分分计较”的现状。
缓解教育焦虑。目前,英、法、德等国都是采取综合试卷考查方式,中考科目一般是3~5科。各地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在坚持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录取计分科目和分值,鼓励探索通过相近科目合卷或个别科目开卷方式,提升命题质量,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式刷题”,进一步减少考试次数、考查容量,降低考试难度,切实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作者:张志勇,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